各基层经办机构:
经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批复,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湖北省办事处在全省开展在职职工住院医疗、重大疾病、意外伤害和女职工特殊疾病4项互助保障活动,现将活动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。
根据工作安排,2024年底以前,在宜昌市、荆州市、荆门市、十堰市、恩施州、随州市、神农架林区第一批实施4项互助保障活动;2025年底以前,在武汉市、黄石市、鄂州市、孝感市、黄冈市、咸宁市、仙桃市、天门市、潜江市、襄阳市第二批实施4项互助保障活动,实现全省统筹。希望各基层经办机构向参保单位和广大职工做好宣传、解释工作,争取参保单位党政领导和基层工会的重视和支持,将我省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,让工会的互助保障政策惠及更多的会员职工。